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在全省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中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山东省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山东省普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普惠中心”)确定开展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导向,多元化评价科技成果价值,准确反映成果技术水平和转化应用绩效。铸牢“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灵魂,发挥“专精特新”企业延链补链强链主力军作用,推动产业链链主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评价范围
科技成果评价类型以应用研究成果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成果为主,主要范围包括:
1.“专精特新”企业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创新成果。
2.“专精特新”企业研制的首台套装备及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新产品的技术水平评价。
3.新旧动能转换要点项目、要点研发计划项目、技术创新计划项目、产业人才项目等财政支持类产业攻关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评价和综合绩效评价。
(二)评价内容
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主要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等“五元”价值及技术水平、成熟度。
(三)评价专家
由行业领域权威技术专家、产业链链主企业专家、质量检测专家、财务和金融专家、要点用户等共同组成科技成果评价专家委员会,不同行业领域的项目成果匹配不同专家,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四)时间方式
原则上实行常态化受理委托申请,每季度蕞后一个月分类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议,评价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出具评价报告。
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会议评价方式进行成果评价。
三、评价实施
(一)普惠中心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咨询评价专家库,组织开展全省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科技成果咨询评价、成果转化和产业链对接等工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融合发展。
(二)成果评价程序
1.需求单位向普惠中心提出评价委托申请,签订委托评价协议,按要求准备评价材料。
2.普惠中心负责审核评价资料,制定评价方案,遴选专家,组织召开成果评价会议。
3.由普惠中心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创新成果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出具权威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提供后续产业链供应链的对接服务。
(三)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等协助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推荐和指导工作。
四、推广应用
(一)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成果项目库,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链上企业推荐好的成果,发挥补链强链作用。
(二)定期向投资机构推介,推动创新链和资金链融合。
(三)推荐成果完成单位参要点产业链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